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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4章 十恶之罪

“刘诩是你亲生的吗?”柳仲郢疑惑问道。

“是民妇十月怀胎亲生。”刘氏呜咽道。

柳仲郢听后当即勃然大怒,气得将案牍上的茶盏摔到地上。

“简直畜生。”

柳门诗书礼教传家,奉行“百善孝为先”的儒家思想,柳仲郢心中的“三纲五常”庄严不容侵犯,他受不得别人枉顾纲常礼法,更何况是殴打生母这种忤逆行径?

大唐律法本就是体现儒家法律的思想原则,主张以礼制法。

唐太宗本人明确指出“失礼之禁,着在刑书”,他要求把一切违背礼教的行为写进法典。

《唐律疏议》中涉及到“孝”的条款有58条,分布在名例律、职制律、户婚律、贼盗律、斗讼律、诈伪律、杂律、捕亡律、断狱律中,约占全部条款的11%左右。

大唐律法通过这些条款对一些有违礼仪道德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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