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荒者是姜彩华随口起的名字。
谁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拾荒者。
但种种看来,诸如穿着相当朴素,甚至可以用落魄来形容,面容沧桑中透着十天没洗脸的邋遢,头发很长遮盖着脸几乎快要黏在了一起,满口的黄板牙,脏兮兮的大手上长长的指甲,后面背着的布口袋......只能说太像拾荒者了。
说好听了是拾荒者。
大白话就是捡破烂的。
若在以前。
别人最多就是看一眼说一声可怜。
但很少会有人过多关注。
甚至大概率会在几分钟后。
被附近执勤的叔叔带走。
但在这末世。
人人都是待宰羔羊。
拾荒者本该是最容易被丧尸与怪物干掉的群体,结果不但活着,甚至看起来还蛮厉害的,能在这街道上依旧保持着那种生活习性,杀丧尸的时候却凌厉的像是职业杀手......
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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