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水镇派出所。
整个警局每天都有大量的报案需要处理,导致上上下下忙碌非常。
一天下来大概只有吃饭的时候有空。
孟小竹端着餐盘来到柳长元对面。
两位都是警校出身,都是托了关系才到镇上派出所上班。
孟小竹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柳明振家财产失窃,儿媳失踪。
他只将财产失窃做了立案处理,而儿媳失踪只有备案。
本来后者无论如何都该立案,因为苦主的儿媳和钱财一起失踪,即使在场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,但也应该立案将人抓回来询问一番。
但是得知他接手这个案子的柳长元让他不要立案。
用的理由还是找不到那个二丫和失窃财务有直接关系的理由,以及柳明振无法出具和丁二丫的亲属关系,所以拒绝立案,拒绝发布寻人启示。
柳长元是杨柳村的人,本着避嫌的规矩�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